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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发布的《山东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特制定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一、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人员届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的人员,须自2020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和论文集),且被CSSCI或SSCI、AHCI、SCI、EI收录,或取得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含论文)不少于3项,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校仅在部分专业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具体招生专业和报考条件请查看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程序

申请-考核的报考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材料审核、校内招生单位考核录取等。

(一)报名时间和流程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2023年12月26日17:00。

2. 报名流程

(1)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yanzhao.sdu.edu.cn),选择“2024年博士招生”,首次报名须注册;

(2)登录系统后,请先选择“第一批次”,开始报名;

(3)按照学院要求上传材料,每一项材料应整理成一份文档;

(4)确认报名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交费,请选择“支付宝”扫码支付,交费完成后,系统会生成报名号,完成报名。

(二)材料审核

1.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电子版上传到报名系统。

(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简况表》,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等。

(2)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主要阐述本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等,科研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原创性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7)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8)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获得境外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9)《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考生简况表、专家推荐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专项计划报考审批表等相关表格请从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进行下载。

考生须对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负责。对不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学院将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结合考生的报名材料、科研背景、科研潜力等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成绩。学院按照材料审核成绩,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并在官网公示。

三、学院考核

学院将在考核前,对考生的报考材料原件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不予复试。

考核内容包括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外国语、第三门考试科目,以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科目详见《山东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进入考核名单的考生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外国语、第三门考试科目(即山东大学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考试科目①和考试科目③)。

(二)各专业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组织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其中,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笔试和综合素质考核在2024年1月中上旬线下举行,具体安排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校内各招生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根据校内各招生单位安排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六、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学院网站公示。如有新增计划,将重新组织报名考核。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外语成绩+专业课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90%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以及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考生信息上报并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大学有关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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