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参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根据《山东大学学生会章程》《山东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大学学生会、山东大学研究生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拟定于2023年11月召开山东大学第三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详情参见青春山大通知http://www.youth.sdu.edu.cn/tz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04&wbnewsid=8884)。现组织各团支部组织进行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代表条件:
1.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港澳台学生可作为学院代表参加学代会、研代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可经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核后列席参加;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本次选举产生的代表尽量涵盖本学院各年级成员及主要学生社团成员,我院共有6个名额,其中校、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
(二)代表产生办法: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团委(团总支)指导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报我院党委审核备案后提交。代表名单将经三个工作日的公示。推荐代表将由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经过充分讨论,综合考虑人员组成结构,征求广大同学意见,在学院范围内推荐具有充分群众代表性的6名学生代表。
(三)工作要求
10月11日——10月12日,各班团支书经由投票选举,带领团支部推荐1名同学。
山东大学我院团委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